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《重艺院发〔2021〕55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》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以下2名学生获得2024-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进行补充公示。以下2名学生在入学时已经完成贫困认定、班级评议等流程,因学校资助名额变动,递补评选为资助人员。公示时间:2025年5月16日—2025年5月18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至求索楼4420办公室实名制反馈,电话:02362335436。
补充助学金名单(2名):
三等助学金:胡佳、阿的妹妹木。
舞蹈与戏剧学院2025年5月16日